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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意见》
新闻作者:李 超
本报讯 9月5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意见》,定位为省政府规范性、政策性重要文件,为“十三五”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全面指导。
《意见》明确,“十三五”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点任务包括:全力打造综合交通网络,加快铁路、公路、民航机场、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大西安打造成全国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和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将安康、宝鸡、延安、榆林、渭南、汉中、商洛、韩城打造成区域交通中心,形成各自发挥区位优势、资源能源双向对流的枢纽城市群。全面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加快调整客运结构,推动旅客联程运输,逐步实现跨运输方式互联互通,实现公路、铁路、民航与城市公交系统全面衔接,形成匹配合理、层次多样的客运服务体系。加快传统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实施联运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联运,改进铁路集装箱运输运营机制,提升航空货运能力,促进快递服务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交通运输”,搭建智能云、应急指挥、支付结算、公众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综合交通“五大信息平台”,形成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一张网”,逐步实现智慧交通。
《意见》提出,要建立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推进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研究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意见》强调,要健全适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大交通管理体制“,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管理职责,统一负责全省铁路、机场工作,对接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整合交通运输建设运营企业,建立统一、高效、负责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形成”一厅多局+专业企业“的格局。
《意见》指出,要优化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政策环境,出台财政、金融、土地和能源等方面一揽子配套支持政策,完善交通运输筹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监督考核,将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薛生高9月7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社会公众详细解读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