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进入新阶段: 五部委统一治超标准 两项专项行动将展开
新闻作者: 记者安立广
近期,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统一部署了下一阶段治超工作,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阶段。按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国统一自9月21日起,对通行的车辆运输车和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车行为进行治理。
货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有了新的标准
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超限与超载按照新修订的GB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来认定。
改变过去公路交通部门超限认定依据《公路法》、公安部门认定超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与超载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新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如左表:
车辆运输车运输装载有了新的标准
根据五部委的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将从2016年9月持续到2018年7月。新标准车型装载量为8-10辆,长度限值22米。
禁止双排装载,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车型如图1所示。
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车”单排装载方式如图2所示, 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
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方式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如图3所示。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路运行。
标准车型,符合新修订《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要求的平头铰接列车、长头铰接列车及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车型如图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