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2期 第152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6-11-0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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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新闻作者:君 舟

本报综合消息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力争全省每个市县达到“4个具备”:具备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区;具备监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力争达到4个“100%”: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意见》明确,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立足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问题导向,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新老业态、乘客驾驶员与企业的利益,完善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改革。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把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因城施策,循序稳慎实施。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优服务、促改革、保稳定、强监管”。优服务――适应市场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促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保稳定――做好风险预判,强化应对,维护行业稳定;强监管――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意见》提出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化巡游车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合理确定运力规模,改革经营权制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运价管理机制。二是规范网约车发展,促进融合共生。明确许可条件,简化许可程序,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合乘出行。三是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依法强化监管,维护行业稳定。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宣传引导等几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成立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省行业改革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周密谋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思路、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抓好落实。落实工作经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各地要落实管理机制和工作经费,尤其是有偿使用费取消后无经费来源的地方要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改革提供经费保障。各地要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加强社会沟通,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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