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期 第152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6-11-1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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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
新闻作者:君 舟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在西安市试点基础上,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努力将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2016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达到10万辆以上,外省车辆省内推广应用比例不低于30%。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达到7000辆以上,占到全省公交车保有量的50%;公务车新能源汽车采购量不低于30%。全省新能源汽车实现累计销售50万辆以上。

《意见》指出,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调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各设区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中省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要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原则,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用地政策,完善用电价格,加快建设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电站等设施。各设区市要研究制订本地区充电设施配置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的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充电设施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要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新增和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西安市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或混合动力公交专线,其他设区市开设1至2条示范运营,进一步突出示范效应。巡游出租车新增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车领域(包括物流、环卫、邮政用车等)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要积极引导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实施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投资新能源汽车旅游、客运等运营线路;探索鼓励引导预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的相关政策和商业模式。

《意见》强调,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管执法,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责任体系。实行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运输管理,设立新能源汽车服务绿色通道,减少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新能源乘用车可享受走公交车道、免费停车等优惠政策。为缓解交通运输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和环卫车给予通行便利。

《意见》还就加强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推广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