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期 第152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6-11-1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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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厅纪检组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新闻作者:王 立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能力水平,11月11日,驻厅纪检组举办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驻厅纪检组组长高凡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厅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所属分公司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参加。

高凡在讲话中指出,要客观认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打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基础。要清醒的看到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的专职纪检人员配备不足,疲于应付的现状没有改变;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不足,无所作为的状态依然存在;履行监督责任底气不足,人浮于事的软散状态急需扭转;机构职级设置不够科学,纪检队伍建设受到制约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充分认识纪检机构改革重大现实意义,务必强化纪检干部的责任担当。要深刻理解运用四种形态的本质要求,用抓早抓小体现保护职能的工作成效,明确教育的目的在于立规守纪、监督的要义在于抓早抓小、执纪的本质在于服务保护,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长远课题,注重培养纪检干部具备较真碰硬的勇气和严肃问责追究的底气,真正把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职能运用好、发挥好。要持续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从纪检干部成长经历、专业背景和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出发,区分不同层次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闫蒙、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冯志文分别作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专题辅导讲座。两位老师的讲座内容全面具体、通俗易懂,操作性强,易于理解和把握,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将起到重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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