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5期 第1594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7-07-21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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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户县入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首批创建名单
新闻作者:张 路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日前,经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交通运输部研究确定52个县(区、市)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我省大荔县、户县(今邑区)入选。
交通运输部要求,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一批创建县(区、市)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突出创建特色,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创建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站场、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年度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创建县(区、市)符合规划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创建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支持,建立完善规划、建设、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创建县(区、市)的各项创建任务完成后,交通运输部将组织验收,合格的将授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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