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4期 第162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7-11-0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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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辨真伪
----------凤翔管理所成功追缴大额逃费车辆      
新闻作者:文 / 曹伟 张新

省高速集团2017年堵漏增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宝鸡分公司凤翔管理所深挖收费大数据,采取密集排查、交叉分析、主动出击等方式,查获一起利用ETC“大车小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成功追缴通行费30838元。
10月下旬,凤翔管理所稽查股在对ETC车辆数据排查时,对辖区收费站ETC通行频次较高的大、中巴车及大排量小客车收费数据进行了分析,同时与高速交警开展堵漏增收联合稽查执法,调取了上述车辆在交管部门的登记信息及车辆所有人名下的关联车辆。排查过程中,稽查员发现凤翔县一地方企业名下的宝鸡籍丰田霸道越野车存在利用ETC大车小标逃费行为,经过数天时间分析车辆通行路径、调取ETC消费明细、核查车辆通行费额,稽查股工作人员核实该车自2015年10月起,共计通行省内高速公路1460次,逃缴通行费30838元。
10月31日,由业务分管副所长牵头,稽查股积极与车辆所属企业进行联系,开展通行费追缴工作。经主动上门当面沟通告知其逃费事实,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政策,企业相关负责人承认了其逃费行为,并对核算出的通行费额无异议,表示会尽快足额补缴通行费。11月2日8时57分,逃费车辆所属企业委派专人到凤翔管理所凤翔收费站对逃缴的30838元通行费进行了补缴,并在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拆除了车型不符的OBU设备,同时承诺今后一定依法通行高速公路。
上述车辆的查处是近年来凤翔管理所打击逃费车辆工作中涉及偷逃漏费额最大的一起,也是凤翔管理所2017年以来转变堵漏增收工作重心,创新堵漏增收工作方法的又一重要成果体现。今后的工作中,凤翔管理所将继续保持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通行费征收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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