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4期 第162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7-11-0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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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小标”逃费70余次被查获
新闻作者:文 / 张 帆



“大车小标”是一种新的逃费方式,个别司乘人员会利用七座、八座车辆外观不易分辨的空子进行逃费。10月31日,十天高速公路午子山收费站员工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查获一辆“大吨小标”逃费车辆,追缴该车2014年至2017年共计70余次逃费金额共计1850元。
事发当晚21时30分,一辆红色微型面包车驶入午子山收费站103道,该车驾驶座后侧喷绘“核载七人”字样引起了收费人员的注意。据以往经验,一般车辆审验时喷绘核载字样应在车辆右侧,而此类微型面包车辆又属于一客二客易混淆车辆,为防止通行费流失,当班人员随即对该车通行信息进行核查。
当班收费人员请司机出示行驶证予以配合,司机以未带行驶证为由,坚持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为一型客车,并从车内取出以往通行高速路的收费票据证明自己驾驶的车辆为一型客车。当班收费员立即上报监控及班长,再由票证员对该车行驶路径进行核查。同时,值班站长迅速与高速交警进行车辆信息核对,证实该车确实为二型客车,行驶证核定座位数为8人。在事实面前,司机最终承认其多次逃费行为,并自愿补缴通行费。票证员立即调取该车历年来的行驶路径,发现该车自2014年至2017年先后多次从高陵、朱雀、石泉、汉中、高新等十余条线路累计逃费70余次。票证人员按其行驶路径进行逃费金额核算,并利用陕西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对该车行驶站点费额进行核验,最终核算出该车逃费金额1850元,并对该车逃费金额进行足额追缴。司机承诺今后将严守高速公路通行规则,不再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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