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宝鸡分公司凤翔管理所凤翔收费站成功查获一辆二型客车利用ETC车道“大车小标”逃费车辆,追缴通行费10574元。
10月24日中午,凤翔收费站当班外勤在ETC车道值守时,一辆陕A牌照的白色丰田酷路泽越野车驶过ETC车道,收费系统显示该车为一型客车,外勤人员根据工作经验判断该车应为二型客车。外勤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迅速将此情况上报值班站长,此情况迅速引起值班站长的高度重视。根据管理所堵漏增收活动方案,凤翔收费站联系稽查股前往交管部门,调取了该车的登记信息。经核查,确定该车为八座的二型客车,存在利用ETC大车小标的逃费行为。经过一周时间的后台路径查询、调取ETC消费明细,核实该车于2017年6月2日至10月24日共通行省内高速公路299次,逃缴通行费10574元。
凤翔收费站联合稽查股积极与车主进行联系,开展通行费追缴工作。11月7日10时,车主主动进站当面沟通,值班站长和稽查员耐心对车主进行了相关收费法规政策的解释说明,并出示相关材料,车主对核算出的通行费额表示无异议,补缴10574元通行费。同时,值班站长与稽查员现场拆除了该车的OBU装置,车主承诺今后定会依法通行高速公路。
此次追缴行为是凤翔管理所继11月2日追缴通行费30838元后的又一佳绩。凤翔管理所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后台稽查力度,不断总结前期经验,严防利用ETC车道偷逃漏通行费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大车小标、一车多签、跟车闯站、车卡不符”等逃费行为,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