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3期 第171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8-09-2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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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延高速首例民事诉讼追赔路产案胜诉
新闻作者:文 / 冯 灏


9月14日,一起公路路产维权案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宣判,这是黄延高速自开通以来首例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胜诉的追赔路产案件。此案件的胜诉为该公司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经验,为今后更好地保护路产路权奠定了基础,是高速路政部门依法追回路产损失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路政和地方联合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一个典型案例。
6月27日0时25分许,王某驾驶榆林市某运输公司一辆陕KB74**半挂车行驶至黄延高速K540+000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高速公路设施不同程度的损坏。经黄延路政大队延安西路政中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现场勘验,王某对事故造成的路产的损失无异议,现场签字确认。按照相关规定,陕KB74**车辆造成路产损失75760元。案件发生2日内,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对受损路产设施进行修复,黄延分公司养护部门按照规定对受损路产设施进行了修复,此后延安西路政中队多次打电话通知王某前来交纳路产赔偿款,但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处理。
7月17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黄延分公司黄延路政大队向案发地安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所属单位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路产损失。2018年9月14日安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当事人所在公司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路产损失75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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