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的基本原则是突出农村客运公益属性,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和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发展格局。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聚焦农村客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各地农村出行需求、产业发展、资源禀赋,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激发市场新活力,培植发展新动能,打造供需更加匹配、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更加优质的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助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力争再奋斗10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适、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的农村客运体系,实现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二是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系统;三是打造集约共享的融合发展模式;四是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五是推广智慧绿色的服务供给方式;六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七是建立长效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八是深化以点带面的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