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讯 为保障国庆假期我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经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自10月1日0时至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10月1日0时前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重要民生项目运油、运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医用氧配送车辆,需到出发地或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国庆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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