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期 第211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22-11-08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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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两部门加强农村客运城市交通绩效考核
新闻作者:安 闻

陕交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含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情况的绩效考核,发挥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含农村道路客运部分、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部分)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城市交通(含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等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办法》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运营效率、通达程度、服务质量、安全运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辖区内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陆地边境县的省份给予适当加分。
在城市交通方面,《办法》主要考核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情况、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组织领导情况、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情况、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情况、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省级层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办法》明确,“十四五”时期为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结束后,交通运输部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并会同财政部确定考核结果。在考核周期内,各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核内容每年开展自评,并于每年4月1日前将上一年自评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交通运输部,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独报送自评情况。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各省份自评情况进行评估,作为考核周期结束后开展考核工作的基础。根据各省份“十四五”期末考核结果调整“十五五”时期补助资金额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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