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1期 第222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24-01-15 星期一
今天是:2025年01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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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路域环境治理“新四法”
新闻作者:文 / 罗 鸣



路域环境涉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往年治理中发现其存在反复性强、治理难度大的特点。因行人上高速引发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如何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如何有效形成执法合力?对于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宜富分公司安全路产人员在日常路域环境治理中总结出“新四法”,使路域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传工作“走在最前”。增强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多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宣传力度,想方设法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争取各级党政机关、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只有这样,路域治理工作才能一路绿灯。同时作为管理人员,也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巡查过程中善于发现问题,多动脑多思考,尽量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收集全国各地因行人上高速引发交通事故,将法院审判结果作为宣传主体,告知行人上高速、动物上高速管理者的责任风险,引发群众共鸣。
加强联动“事半功倍”。加强工作纵横的双向联系,提高影响力度。路域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公安、国土、村委会等部门沟通,加强横向联系,善于“借风借力”,把部门管理行为上升为政府、社会和群众行为。只有形成多家单位协作、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公路路域管理才能顺利开展,同时应加强与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的联动,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果,提倡联合巡查、错时巡查制度,做到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点。
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在日常巡查工作中,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点位的巡查,不难发现靠近村镇、人员密集地方是经常要反复治理的地方,路域管理实行“分班包干”制,责任班组每月对包干路段桥下空间、外封闭等排查不少于1次,包干路段每季度变更1次,变更规则为桩号由小到大依次滚动变更,路段变更前、交接后,对各自分管包干范围内桥下空间进行排查,将详细排查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期间发现的问题由原班组进行整改,有力促进桥下空间管理的全面覆盖,夯实一线人员工作责任心,从上至下垂直管理,优化了资源,提升了整治力度,路域整治反弹率明显降,还有做到“精准打击”。按照“打击一处、震慑一方”的全局理念,对于经常反复出现反弹的地方安装监控进行动态监管,发现有人屡次擅自破坏,要联合公安部门一查到底,追究其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当事人,有效震慑“旁观者”。
发挥监督“保护成果”。建立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络制度。在路域治理和路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随着企业改制,我们能用的法律比较单一,更多的只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若当事人既不停止违法行为,又不恢复原状,管理会越来越难,因此与法院的联系也就越来越重要。与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邀请法院的同志授课、培训,提高路产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案件向法院咨询,组织路产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收司法监督,提高法律水平。
当前社会发展进程正在不断深化,面临的路域环境问题复杂多变,随着时代的进步,公路运营管理机构在不断地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协作机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工作中应避免激化矛盾,注意自身安全,采用理性的工作方式,并进一步探索新措施、新模式、新方法,推动和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路域环境,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行车环境,更好地服务地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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