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讯 近日,宁强公路段路产保护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大安镇桑树湾村某村民在108国道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用不锈钢方管、彩钢瓦、砖块搭起了占地十多平方米的围挡。该建筑距公路外缘仅4.5米,严重侵占公路用地,属于违法建筑。该段路产保护人员立即联合汉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宁强中队向李某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向其宣讲了相关公路法律法规。但在随后复查中,该段发现李某未整改到位,并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遂启动违法建筑拆除程序。12月26日,该段联合大安镇人民政府、宁强县综合执法局、汉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宁强中队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了108国道的路域环境,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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