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讯 近日,西安市公路局首次运用法律诉讼手段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拒不缴纳路产占用费事案。西安市阎良区某加油站办理开设平交道口手续后,按照规定需与公路部门签订协议并缴纳路产占用费35040元,但路产保护人员多次联系、催告,该加油站拒不签订协议履行义务。公路局随即启动民事诉讼程序,阎良公路段、路产保护科会同法律顾问细致梳理案件事实,研究分析诉讼细节,勘探现场,固定证据,形成起诉材料,明确诉讼请求。2024年5月,公路局依法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16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及违法后果,该加油站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接受调解并积极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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